杭州市公益中学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2)
四、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方法
1、评定的基本内容:
(1)道德与素养(2)劳动与技能(3)实践与探究
(4)交流与合作(5)运动与健康(6)审美与艺术
各项评定内容以特征描述来具体体现。
2、评定结果的表达
综合素质评定由等级评定、综合评语、特长加分三部分构成。
(1)等级评定。从6项评定内容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逐项进行整体判断,分别判定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优秀)、P(合格)、E(不合格)三级。
(2)综合评语。依据各项评定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表现,作定性评价,并评定一个操行等第。操行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评四级。综合评语还可反映等级评定中未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3)特长加分。具有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根据市教育局当年实施的《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认定。
3、评定的依据
(1)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如初中阶段的期末素质报告单,成长记录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各类成果、作品、考级证书、荣誉证书等)。
(2)学生现实表现(如上课或活动的出勤率、学习参与程度、作业完成率、学具准备、考试测评成绩、参加竞赛情况等)。
(3)任课教师意见。
(4)学校专项测评小组意见。
(5)学生自评和小组互评结果。
(6)班级评定小组评定结果。
(7)体育免试学生的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残联证明材料。
4、评定的方法与程序
基本程序: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学校专项测评小组评定——班级评定——学校审核——反馈公示——结果认定——结果填写和输入。
基本办法:班级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现实表现和其他多方面的信息材料,在学生自评和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经班级评定小组集体讨论表决,确定学生六项素质的等第以及操行等第,并报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
(1)学生自评:作为班级评定小组评定的参考之一。
(2)学生互评:作为班级评定小组评定的参考之一。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评定:
评定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定。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针对各项评定内容,评定小组应陈述对学生的评定结论及事实依据。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重大分歧,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4)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审定: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评定结果。
5、把握评定方向
(1).“道德与素养”重点考评学生在法制意识、思想道德、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2)“劳动与技能”重点考评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劳技、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品质和技能。
(3)“实践与探究”重点考评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活动等方面的态度、过程和成效。
(4)“交流与合作”重点考评学生在合作精神、心理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品质。
(5)“运动与健康”重点考评学生在体育课、体育活动中的态度与能力,以及在生活中的体育、卫生习惯和健康状况。
(6)“审美与艺术”重点考评学生在音乐、美术方面的知识、情趣、能力和活动情况。
6、备注
综合素质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初一、二年级每年6月底前完成,评定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的《学
生成长记录册》和学年成绩报告单,作为学生今后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在4月底前完成。进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时既要参考初一、二学年的评定结果,更要反映第三学年学生的发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要关注学生自身的发展过程,视具体情况,学校评定委员会有权在学生初中毕业综合评定中做出最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