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4)
第五章 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省(区、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省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2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1套即可。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国比赛期间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布展。每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展板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内容由各省(区、市)提前制作,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6、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一等奖中将评出10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并颁发奖金。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4月1日之前,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0CM×60CM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省(区、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省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和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则由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