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市教育局小升初规定出炉(2)
(三)统一印制,依规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各区要在7月3日前举行简朴、庄重的仪式,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15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二、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和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2.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全市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8-10日,民办初中实行“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
3.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
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
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20日前、民办小学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录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