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宁河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2017-05-15 16:07:11
信息采集小组负责审核和录入学生基础信息、责任到人,层层负责。通过与公安、房管部门联系,公安、房管部门审核上交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性。学生信息表由校长、录入人员和家委会成员三方签字。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各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工作。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区教育局将设专人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6条规定:
1.严禁跨片招生;
2.严格控制班额(中学45人);
3.严格控制转学;
4.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不得拒绝接收学业成绩较低的小学毕业生;
5.严禁学校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
6.严禁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确保政策的一致和稳定。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市里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宁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9591381,
监督举报电话:69582271,邮箱 nhjyjjw@163.com,
通信地址: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邮政编码301500。
附件1:宁河区初中划片基本情况
附件2:2017年宁河区初中招生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