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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4)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2017-05-15 15:21:03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是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全社会和谐与稳定。各中学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区中招办制定的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时间,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公办学校要在本学区片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校办学成绩、办学特色,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有更多地了解,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二)各初中校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把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各项工作落实好。除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外,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在区中招办下发的预录取名册之外自行接收录取学生,不得接收非本学区片的学生。要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招生程序,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四)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跨年度收费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五)公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育的政策,严禁乱立名目收取费用。严禁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对于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六)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需经区中招办审核后方可进行宣传。

  (七)规范招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教育招生工作廉政责任书”,并在教育局纪检部门备案。对违反招生纪律,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和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教育局将全程对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纪检电话:84952293;信访电话:84375703、84376805。

  附件:2017年东丽区初中校学区片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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