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第七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12)
四、简易机器人比赛
(分小学段、初中段)
(一)竞赛项目
队员将赛前制作的机器人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定点控制比赛。
(二)竞赛要求和方式
1.竞赛使用规定套材,参赛选手应在指定地点、按时独立完成调试任务(即现场调试:选手的机器人由裁判统一调零,然后,按组在赛场跑道重新进行调试,时间为3 分钟,最后进行比赛)。
2.各参赛选手的比赛序号事先由组委会排定。
3.简易机器人由3节五号电池供电。
4.每个队员比赛后,比赛器材由组委会统一保管,至整个项目比赛全部结束后,由各校领队统一领回。
(三)评审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将制作好的简易机器人进行定时调试(含制作赛虽不合格,但己兼报要参加定点赛者),然后,在指定跑道内行走(计时评判),简易机器人停止行走这一时刻和所在区域分值,为该选手的一次的成绩,时间精确到秒。区域分最高为100分,前后间隔分值分别为60、65,70、75、80、85、90、95、100分和80。每位选手参加行走,选手的最终成绩,区域分多者为先,区域分相同,行走时间少者为先。
1.简易机器人行走起始区长(净)20厘米、宽(净)100厘米,允许在区域内任何一处起步。但不得踩到或超越起跑线,违反者该次成绩无效。
2.简易机器人行走停止时,如果停留在两个不同区域时(指脚与地面接触),以分值少的区域为区域分。
3.简易机器人在行走过程中,脚踩边线或底线,这一次成绩无效。简易机器人在竞赛过程中跌倒、零部散落等,该次成绩也无效。
4.简易机器人在行走过程中或停止行走后,但指示灯不正常工作,该次成绩无效。
5.竞赛过程中,每位选手仅有1次机会。
6.竞赛中违反下列情况判定成绩无效
(1)主动或被动给予或接受别人帮助者。
(2)自裁判发令开始,简易机器人离手触地后,不得提供任何帮助。
(3)行走时间超过3分钟。
(4)当场演示,在20秒内不能完成定时功能的。
7.竞赛场地(示意图)规定
(1)定点赛场地,要求区域内平整、无障碍物和无明显坡度。
(2)指定跑道示意图
(3)场地长198厘米、宽100厘米 ,区域间隔见示意图,区域间隔线宽0.5厘米。
8.竞赛成绩名次评定
比赛为个人赛。根据参赛队员的人数,按比例设奖。
(四)报名人数
每校限报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