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圳奥数网

深圳站
奥数网

2017年深圳罗湖区小升初学位申请指南(2)

家长帮深圳站 2017-04-19 14:03:21



  温馨提示: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学校验证有误的,可于16—19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19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三)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5月22日—6月30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

  (四)公布新生名单:7月7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外区、外市小学毕业生于7月7日下午到申请中学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和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报到时间:7月9日—10日,已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录取中学报到。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重要提醒: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儿童父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积分,适龄儿童(包括深圳户籍)家长务必于5月12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5.12前录入)

  4.其他材料:本区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二)非深户籍儿童

  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身份证。

  2.居住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②父母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有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5.12前录入)

  5.其他材料:本区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台港澳儿童

  1.台湾籍儿童:

  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

  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④其他材料:本区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2.港澳籍儿童:申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应为深圳或内地户籍。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参照我市内地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居住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有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由本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式样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

  (5)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6)其他材料:本区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