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各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须知(2)
5、宝安区
①新增7所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
②非深户儿童申请学位父母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
③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2017年12月31日。
④对于租房户,宝安区只承认租赁合同,不承认《房屋租赁信息》。
6、盐田区
①租赁合同(房屋租赁信息):2016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租期最短至2017年8月31日。
②以2017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即2016年4月1日前开始缴纳);
③非深户须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双方都无需提供居住证,提供深圳身份证即可。
7、龙华新区
①非深户儿童申请学位父母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如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在积分入学时给予加分。
②商品房购房合同只能用来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特殊类房产(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③租房户需提交2016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
④全区实行学位房锁定制度
8、光明新区
①非深户儿童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父母双方新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②试行学位房制度。
9、坪山新区
①租赁合同要求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最好跨过2017年9月30日。
②全区实行学位房锁定制度
※注意:《房屋租赁信息》只用于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