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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各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须知

家长帮深圳站 2017-04-13 10:39:32

  一、招生对象

  1、小一: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儿童;

  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一:①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②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流程

  1、小一招生时间表

  ①4月上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②4月中旬,网上预报名。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真实、准确的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

  ③4月下旬,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父母向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④5月上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⑤6月下旬,学位安排。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⑥6月下旬,复核。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⑦7月上旬,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2、初一招生时间表

  ①4月上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②4月中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③4月下旬,小学毕业生统一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④5月上旬,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⑤5月中旬—6月中旬,各区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⑥7月上旬,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三、17年深圳义务教育阶段政策3变化

  1、取消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

  2、取消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3、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同时,今年招生政策对某些条件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如:对居住证的要求是“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对社保积分的要求是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计算,补缴的不算积分,等。

  深圳17年升学政策除上述3个变化外,各区政策还有调整,主要包括:

  ①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②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统一为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四、深圳各区2017年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罗湖区

  ①非深户须提供父母双方新居住证

  ②非深户租赁合同须在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

  2、福田区: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要求2016年9月30日办理租赁合同,未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合同

  3、南山区:

  ①时间要求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

  ②全区实行学位房锁定制度。

  4、龙岗区:

  ①大部分公办学校为单校划片,但部分区域由于学位供需矛盾紧张、公办学校布局不均等因素,会出现某些区域为两校或多校的共享学区。

  ②租赁合同:网申前办理,租期原则上一年以上并包含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需要提供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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