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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4年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通知(2)

深圳教育局 2014-05-14 11:11:13



  八、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并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源分流工作。2014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

  (二)7月7日前,市局直属学校小学与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二)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各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本区积分入学细则,要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宣传,注重运用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同时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宣传。要组织召开幼儿园、小学家长会议,积极主动宣传,要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宣传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小学一年级招生及新生报到注册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初步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9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交给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下旬,市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10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对执行“1+5”文件和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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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附件2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附件3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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