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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13年秋季招生初一新生报名指南(3)

福田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3-03-23 15:42:18

  (4)监护人在深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

  ①父母一方为非深户籍的,可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②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③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5.港澳籍和外籍学生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港、澳及外籍学生,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学校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南开学校

福田区梅林路新活力花园旁

83186856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学校

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花园内

83592360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福田区景田南路五街99号

83926177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绿洲学校

深南中路4030号田面小区内

83996712

深圳市云顶学校

福田区皇岗七街

83491413

深圳市皇御苑学校

福田区福田南路7号

83694706

深圳市福景外国语学校

福田区景田北3街2号

83927700

  四、积分入学办法

  2013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将根据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各项资料进行量化积分,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学生的积分。

  五、学位统筹办法

  学校录取时先录第一志愿,如全部录取后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在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六、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负担沉重发展受阻的状况,我区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实行同一套住房在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初中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实行这一政策的学校有6所,具体为:深圳市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上步中学、福田外国语学校、明德实验学校初中部。

  今年首次实行的学校,所有住房均未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三年后解除锁定状态(2012年及之前无论是否申请过学位的住房均不锁定)。

  七、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报名儿童的材料审验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是接受教育部门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2.学校初验后并经家长签名确认,预报名的信息将不能修改,该信息还将传送各职能部门审验。所以,请家长在学校初验之前就要认真核对。若职能部门审验后确认信息不合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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