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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6)

苏州奥数网 2013-05-24 10:30:31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树立大局观念。各学校要本着相互支持、加强配合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协同排难,杜绝新生入学无施教区的现象。如遇本通知未涉及的特殊情况,请各校予以记录,报普教科审核。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学校应“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宗旨,”认真做好入学报名的各项服务工作,特别是认真做好学位告知及咨询接待工作。各学校要及时开通咨询热线电话,派专人负责接待,要将2013年本校施教区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醒目处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让社区内以及学校附近的家长了解施教区范围,知晓孩子免费义务教育的学位。入学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还需报教育局普教科(入学工作QQ群:321652395)。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报名流程和地点,避免出现让家长在校门外排队等候报名的现象。

  (三)落实免费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及免费提供教科书。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四)规范入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五严”规定,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违者,将通报批评或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五)严格控制择校。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在满足施教区内义务教育入学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择校生”。对于确有各种困难,家长要求跨施教区入学的,必须从严控制。

  (六)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儿童在入园、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小学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新生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必须由学校盖章,于8月15日前(在新学期开学前15天)送达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八)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侨文发〔2009〕5号)精神,各学校应认真做好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工作,积极支持和帮助在本区的华侨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籍华人子女来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参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九)报名时间:小学2013年6月15日(周六)至16日(周日)。初中2013年7月2日(周二)至3日(周三)。进入苏州奥数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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