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家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比往年,2016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更加科学、规范、阳光、便民。
关键词一·【科学】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
招生惠民政策:
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强化主体责任,促进非本地户籍学生教育与城市承载能力更加匹配,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那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关键词二·【规范】
“人户分离”问题
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域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父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跨县域转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学。
关键词三·【阳光】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前,将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每所学校招生片区、招生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以及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地址等。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答疑问,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市教育局及主城区教育局招生工作便民服务热线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局:86036697
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
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关键词四·【便民】
自今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公办小学入学的,都要在网上登记报名,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