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特长生招生项目及计划(3)
(二)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在4月21日—22日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和评审。特长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于4月24日前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在学生原就读小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同时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基教科,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4月27日各校须及时将录取结果告知学生,4月29日区教育局在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三)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它学校 (包括民办初中)的录取。凡已经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应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停止训练、转学。
五、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区教育局成立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实施工作。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校长负责的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二)特长生招生期间,区教育局组织行政、纪检、行风政风监督员等实施监督。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日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项目和人数实施录取。凡在申报、测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教育局将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学校第二年的特长生招生资格。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各小学必须认真把关,核准学生信息后在《嘉定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上盖章,凡重复报名者,一经核实取消该学生特长生录取资格。
(四)向社会公布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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