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特长生招生项目及计划(2)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精神,为促进初中阶段学生个性特长的持续发展和中小学体育、艺术特色项目的延伸、衔接,鼓励初中学校发展体育与艺术特色,为办好每所初中创设氛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规范、有序开展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或居住在嘉定区,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证明)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中思想品行端正,两年内获得市、区级(包括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八名主力队员;以及运动条件好,有一定的专项基础或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
(二)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或居住在嘉定区,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证明)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中,思想品行端正,有艺术方面的专长并符合市、区艺术特色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特长生。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市、区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根据批准项目与招生计划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经市、区教育政部门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应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将录取条件、录取程序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地点等报区教育局,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张贴或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各校在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应根据核准的体育、艺术特色招生项目进行特长测试,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中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填妥《嘉定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二)
《嘉定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经就读小学核实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包括户口本、相关居住证明、特长竞赛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根据《嘉定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初选参加特长测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