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2016小升初招生政策(2)
四、新生报名入学方式、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时间、办法
(一)报名入学方式
201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即新生报名需先登陆网站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然后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选择志愿学校进行报名。录取方式继续施行根据学位数量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的方式,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需电脑派位的批次,进行电脑派位,且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区域内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后仍有未被录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分流。
(二)信息采集时间及办法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20日(星期一)8:00-7月4日(星期一)18:00;网址为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有关要求如下:
1.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城阳教育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
2.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需根据实际真实地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包含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家长信息等各项相关信息。
3.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分批次到报名地点学校现场确认、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办法
现场确认在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时间为7月7日(星期四)-7月17日(星期日),具体确认时间如下:
1.局属实验学校
第一批安排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新生,入学范围相关社区户籍新生,区青少年交响乐团、艺术团团员,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7日8:30-16:30)
第二批安排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8日14:00-16:30)
第三批安排在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的城阳区户籍新生(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9日14:00-16:30)
第四批安排在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11日8:30-16:30)
第五批安排城区范围内城阳区社区户籍新生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13日8:30-16:30)
2.局属其他小学
第一批安排服务小区业主适龄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7日8:30-16:30)
第二批安排周边城阳区户籍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8日14:00-16:30)
第三批安排周边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9日8:30-16:30)
第四批安排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10日8:30-16:30)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天泰城学校、白沙湾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40人。
3.街道学校
第一批安排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14日8:30-16:30)
第二批安排周边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15日8:30-16:30)
第三批安排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7月17日8:30-16:30)
说明:城阳区户籍新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应接收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报名志愿。到局属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发票,无私有产权房屋的应提供由区房产处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依此选择2个报名志愿学校。
初中新生现场确认除持上述材料外,需另携带小学学籍证明(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小学毕业学校盖章)。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新生只能选择1所局属或街道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新生报名。
五、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街道、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要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学校和有关人员,力求残疾儿童按时入学,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区特殊教育中心要按摸底名单,逐个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街道、学校应积极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落实好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
(二)依法保证学生入学率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精神,新生入学前要下达入学通知书;开学后学生不到校的,按《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各方面工作。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将学校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招生宣传和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密组织报名流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遵守招生纪律。各单位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入学政策和报名流程。要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招生期间,各街道、学校要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各小学一是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7月4日前,经街道教委办、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体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二是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为每名小学毕业生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生证》,并加盖学校公章,7月4日前发至每名学生。
编辑推荐:
青岛市北区2016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
青岛崂山区2016小升初招生政策及划片方案
青岛李沧区2016小升初特长生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