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2016小升初招生政策
青岛城阳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布,2016年全区小升初计划招生6450人,详情如下。
一、招生计划
初中:2016年全区小学毕业生6450人,初中计划招生6450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2016年,继续实施局属实验学校招生责任共担机制,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三小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二小、国城小学(原区实验二小分校)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中学与区实验二中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
1.局属实验初中
局属实验初中优先招收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关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开放。(具体办法见“入学方式”)。
区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古庙头、董村、东果园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城阳区青少年交响乐团团员及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开放。
区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南疃社区、杨埠寨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开放。区实验二中每年招收1个艺术班、1个体育班,艺术班优先招收城阳区教育艺术团团员,艺术班剩余招生计划和体育班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2.局属其他初中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周边区域城阳区户籍新生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开放。
天泰城学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天泰小区业主子女。
3.街道初中
街道初中优先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条件及材料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我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6个区域,城区和城阳街道为1个区域,其他5个街道各为1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各街道教委办共同管理;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学校布局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在参加青岛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无需提供参保证明,报名时提供社保卡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学校集中与社保部门对接核对参保缴费信息)。
说明:2016年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签定、签发起始时间,社会保险缴费起始时间为2015年6月份前(含6月份),且2016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需按月连续缴纳。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我区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说明:购买私有产权房屋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购买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4.学生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说明:一是有私有产权房屋的,可以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房屋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不予接受报名。二是在城阳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区初中学校报名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小学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