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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小升初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公布(2)

青岛奥数网 2016-04-01 16:13:36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保障机制。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按规划建设中小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规范招生行为。

  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将学校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招生宣传和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学校要采取措施,科学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力量。

  (三)推进学区制建设。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3号),统筹做好学区设立工作,加大学区制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义务教育学区制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家长广泛宣传身边的好学校。要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85912178
 

  2016年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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