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小升初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公布
2016年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发布啦,2016年青岛小升初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详情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3300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入学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进行。各区市教育(体)局要结合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片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各区市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一是以小学为单位,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对口招生小学,对口招生小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升入该初中学校就读;二是以社区、路段等为标识,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内适龄学生小学毕业后持相关材料到该初中学校注册入学;三是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
各区市要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29号)要求,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0人。其他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严格落实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化考试、选拔。
(五)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须报所在区市教育(体)局,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须经所在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有两处及两处以上校区的学校须分别报所在地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六)积极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要求,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七)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016年,青岛市中心聋校招收3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实验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三、市内三区初中招生
(一)局属初中学校。
1.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青岛三十七中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
2.从2016年开始,青岛十六中初中部停止招生。
3.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纳入学校所在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所在区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4.特长生招生。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面向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需达到青岛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
(二)区属初中学校
1.公办学校招生。以小学为单位,由区教育(体)局按区片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方式升入初中。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招生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体)局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可升入当地初中。若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体)局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安排在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学校就读。
2.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8月中旬到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申请初中入学。报名参加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4.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
(四)报名及录取。
1.小学毕业生须持《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参加初中学校特长生报名和民办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小学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报名单》,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2.区教育(体)局、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不得采取任何限制行为,更不得扣留有关报名材料。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及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小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操作。各区教育(体)局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教育(体)局应充分发挥小学升初中网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信息的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