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镇海区初中招生工作正式开始(2)
(以下简称骆驼片区)
初中招生的有关事项
第一2017年骆驼片区初中招生的若干规定
(一)户籍在骆驼片区,随父母实际居住在该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读学校规定
1.现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下同),经核实确认后,在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根据父母产权房地址划定,下同)。父母独立产权房因拆迁无房,凭有效拆迁协议,经核实确认后,适用此条。
2.父母双方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监护人独立产权,经核实确认后,在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
3.父母双方在骆驼片区均无房,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经核实确认后,在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祖辈房产因拆迁无房,凭有效拆迁协议,经核实确认后,适用此条。
4.父母双方在镇海区内均无房,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不是父母或祖辈所有,经核实确认,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5.对其它各种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在学额有余的学校安排就读。
(二)骆驼片区外、镇海区内户籍,且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骆驼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读学校规定
1.骆驼片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骆驼片区,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持有年限满一年),经核实确认,由区教育局在学额有余的学校优先安排就读。
2.骆驼片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骆驼片区,居住地房产权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均未购置过房产的困难户学生,经核实确认,由区教育局在学额有余的学校安排就读。
3.符合以上条件的父母独立产权房因拆迁导致新购房产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持有年限不足一年,或截至2017年6月30日拆迁协议不满半年的,凭有效拆迁协议,经核实确认后,由区教育局在学额有余的学校优先安排就读;拆迁超过半年且未再购房或无法提供新购房产有效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三)户籍不在镇海区,但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骆驼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读学校规定
1.骆驼片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骆驼片区,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持有年限满一年),经核实确认,由区教育局按顺序位(区外市内户、市外省内户、省外户)在学额有余的学校安排就读。
2.符合以上条件的父母独立产权房因拆迁导致新购房产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持有年限不足一年,或截至2017年6月30日拆迁协议不满半年的,凭有效拆迁协议,经核实确认后,仍适用此条规定;拆迁超过半年且未再购房或无法提供新购房产有效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读申请。
3. 骆驼片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骆驼片区,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不满一年)的学生及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在学额有余的学校安排就读,具体由学校通知。
(四)骆驼片区小学毕业,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毕业生,根据《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读申请。
(五)各初中学校对区教育局安排的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材料需进行逐个核实,对报名登记时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违反本规定或不真实,按家长报名时签订的承诺书处理。
(六)其他有关规定将根据生源分布的变化做适当调整。
(七)蛟川书院在骆驼片区内小学录取的初一年级新生,由蛟川书院统一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学区的划分
1.骆驼片区学区由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报名后划分。
2.骆驼实验学校主要招收骆驼片区内小学毕业、户籍不在我区但父母在骆驼片区有独立产权住房及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具体招生时间和程序
5月底、6月初,组织报名登记
1. 骆驼片区公办小学毕业,户籍在骆驼片区或随父母居住在骆驼片区、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在骆驼片区辖区内的公办小学设立报名点进行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
2. 骆驼片区外、区内公办小学毕业,户籍在骆驼片区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委托其所在小学,组织报名登记。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
3.区内民办学校毕业,户籍在骆驼片区或随父母居住在骆驼片区、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委托其所在小学,组织报名登记。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
6月7日下午、8日下午
在区外小学就读、户籍在骆驼片区的小学毕业生,随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联调中心教育服务窗口报名。7月4日前将毕业小学的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须由学校盖章)、健康体检表交区教育服务窗口。
6月中旬
不在骆驼片区就读初中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在骆驼片区公立小学毕业的要求回区外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凭《在镇海借读的2017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于6月23日前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转移手续。各小学在回原籍毕业生的毕业登记表中注明“回原籍”,并于7月4日前将证明材料随毕业生花名册移送区教育局教育科。
2.在骆驼片区公办小学毕业的要求回区内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凭户籍证明到毕业小学办理登记,并自行按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办法报名,录取后由所在初中提交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学生的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教育科统一转移给相关初中。
3.被区外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凭民办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学生的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教育科统一转移给民办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的普(基)教科。
6月24日前
区教育局公布骆驼片区招生学区划分情况。
6月24日
骆驼片区小学毕业,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到骆驼实验学校办理登记。
7月2日
各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小升初积分申请入学登记报名通告
为做好2017年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2017年初中新生积分申请入学登记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报名对象
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要求符合积分入学的2017届镇海区内小学毕业生,且父(母)已办理积分获得积分确认单。
2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父母均在镇海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17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
3.父(母)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市本级(指镇海区、北仑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奉化区以及高新区、大榭、东钱湖等)缴纳社会保险(截至2017年3月31日,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或截至2017年3月31日,持有区内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2018年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营业执照无效,入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日程安排
01
报名登记
1.时间:2017年6月24日
上午 8:00—11:00;下午 13:30—16:30
2.地点:
镇(街道)报名点具体地址
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古塘中学蛟川街道隧道北路555号
骆驼街道、九龙湖镇、贵驷街道:骆驼实验学校骆驼街道桕墅方北路501号
庄市街道:庄市(逸夫)学校庄市街道中官路和庆标路交叉口
澥浦镇:澥浦中学澥浦镇滨河路1号
3.携带材料:
①积分确认单(原件)(或手机查询二维码);
②暂住证(居住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等原件、复印件;
③在我区居住并工作但社保缴纳在宁波市本级的需提供社保详单(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父母经商未缴纳社保的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02
发放录取通知书
时间:2017年7月2日 ,具体由相关学校通知。
4其他说明
1.现场报名时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签订一份承诺书。
2.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或不参加积分申请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建议尽早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