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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杭州富阳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杭州家长帮 2018-02-16 22:52:49

  为规范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特制订2018年富阳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一、新生招生指导意见

  1.划片招生,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各学校按划定学区招生,不得组织跨学区招生。

  2.核定班额,计划招生。各校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班级数组织招生。原则上初中班额为45人以内,小学班额为40人以内;特殊情况需增加班额数的,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可暂缓入学。各初中、小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

  4.利用资源,适度照顾。为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各校在完成学区内学生招生任务并有余额的前提下,允许接受少量符合照顾就近入学条件的学区外学生,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解决。在需求量超过学校所能提供学额的情况下,学校可以采用条件排序、电脑摇号或抽签等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5.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以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参见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聋人学校和富阳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6.凡符合《关于印发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08〕59号)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文件相关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春蕾小学东山校区申请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到父(母)工作地或本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学校申请入学;在富春街道、春建乡所属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在7月中下旬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到城区之外招生后有学额的初中学校就读,其他小学毕业生到父(母)工作地或本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入学。

  7.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实行新生网上预登记。网上预登记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5月10日0时起可在网上查阅初审结果。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前三批新生和小学四个批次条件的新生可以进行网上预登记,并接受核查。

  8.城区各公办小学定于2018年7月4日、5日两天为前三批新生现场确认日,7月12日为第四批新生现场确认日(第四批新生现场确认地点在富阳学院文教路校区);初中定于7月5日、6日两天为前三批新生现场确认日,第四批于7月中下旬进行电脑派位。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现场确认时间。

  二、插班生安置指导意见

  1.插班生是指一年级新生以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相关学校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插班时间在新学年开始,各校在学年中间原则上不接受插班生。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凭户口簿、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到所在学区的学校登记。学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将名单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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