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杭州奥数网

杭州站
奥数网

2014年杭州下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方案

家长帮社区 2014-06-19 15:13:36

  杭州奥数网讯:杭州下城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了认真做好今年我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杭教初﹝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一)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
   
    1.下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3.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工作地为下城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下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下城区的学生;
   
    (4)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下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5)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下同)招生对象当年年龄应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下城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由下城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下同)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受理,如遇教育服务区学校接收有困难,应先受理报名,由区教育局普教科统筹安排。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二)“就近入学”原则:具有下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简称“学校”,下同)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划定学区实施招生。
   
    (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三、学区划分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计划、班级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降低班额,推进小班化教育。
   
    (二)公办小学依街道、社区、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地理位置及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划定学区;公办初中原则上实施按单一初中对口若干小学划定招生范围。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