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2012小学招生办法及学区分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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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11:33:47
二、招生要求
1.各校应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办小学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材料、报名录取办法等。
2.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学校应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告招生报名办法、报名需携带的材料等信息。
3.公办小学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公布新生录取名单,需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可适当延后。
4.本区小学招生统一使用市区小学招生管理系统。各校应及时将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三、招生计划
1.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经上城区教育局核准后报市教育局,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2.小学基地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3.公办小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