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新站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图(2)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公办学校要按照区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全区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逐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6.其他人员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合人才〔2017〕8号),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3)区内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⑤烈士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
区社会事业局统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后要立即向社会事业局备案。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志愿填报方式,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按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学生在选择城区民办学校时不可报名登记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由区社会事业局安排入学。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今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管委会成立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
副组长: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员: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教育服务处处长、教育服务处具体经办人员及各招生学校校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
主任:教育服务处处长
副主任:教育服务处具体经办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教育管理。各学校要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要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积极创建农村新优质学校,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就近入学。根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得超过标准班额。重视和加强其他年级班额控制,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确保2018年实现全市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主城区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目标。
(二)加强招生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合教秘〔2018〕103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将规范中小学招生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学校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各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可通过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站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完成后失效。
附件:
⒈2018年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⒉2018年新站高新区小学学区划分表
⒊2018年新站高新区初中学校学区划分表
⒋2018年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
5.2018年新站高新区小学招生学区图
6.2018年新站高新区中学招生学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