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合肥奥数网

合肥站
奥数网

2018合肥新站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图

合肥学而思小学升学 2018-06-11 10:24:08

 2018合肥新站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图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的新合肥市,建成“三城三区一基地”的新站高新区,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管委会负责管理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统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管理,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管委会制定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

  (二)依法依规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原则上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社会事业局批准。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8〕114号)精神,2018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时间安排、操作流程、登记流程见附件)。各小学要做好毕业学生及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新入学学生家长报名登记指导、接待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2.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所在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须通过网上报名以后,于6月20日-7月15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区内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材料。

  区内确定以下学校为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地点:

  合肥市星火小学、合肥市园上园小学喻岗分校、合肥市三十头小学、合肥市关井小学、合肥市第七十一中学(小学部)、合肥市伦先小学、合肥市天水路小学、合肥市东元家园小学、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合肥市第六十三中学、合肥市第七十六中学。

  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⑴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⑵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满1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文件精神,具体办法如下。

  ⑴凡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⑵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满3年,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区域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由社会事业局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网上报名后,须在6月20日-7月15日,到区招生办(设在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内)现场审核材料。材料包含经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还需另外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缴纳凭证。

  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区内住房租赁承租人子女入学工作。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按照《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号)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农村寄宿制学校须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