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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合肥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图(2)

合肥学而思小学升学 2018-06-11 10:21:4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在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社会事业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建立招生会商协调机制,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得超过标准班额。

  (二)严格执纪问责。按照《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合教秘〔2018〕103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考核、校长绩效考核之中。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

  附件:

  1.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方法

  2.合肥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举报电话

  3.合肥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4.合肥高新区2018年小学学区示意图

  5.合肥高新区2018年初中学区示意图

  1.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方法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报名流程,市教育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研究开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方法如下: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户籍在本市市区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含“两个一致”情况、房产和户籍不统一情况、在市区有户无房情况。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由系统直接匹配至学区学校,一般情况下无需现场审核;房产、户籍不统一的,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一般情况下无需现场审核;有户无房情况需现场审核。

  有户无房情况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额户口簿等。

  2.随迁子女入学

  (1)比照随迁子女的“在本市有房无户”情况

  登记对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房产但没有户籍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2)持有本市居住证情况

  登记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或务工,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户口簿、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3.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安排相对就近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备案合同等。

  4.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境外人员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侨(台)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认定的近年来从市域外引进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江淮(合肥)优才卡获得者等引进人才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人才证明等材料。

  (3)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

  登记对象: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其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本市区内实际居住;烈士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对就近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相关证明等材料。

  (4)高校附属中小学招生

  登记对象:科大附属中学、工大附属中学校职工子女。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等待学校审核录取。

  (5)特长生招生入学

  登记对象:有体育、艺术特长的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等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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