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十三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主题规则(6)
7 记分
7.1 每场比赛结束后,按赛场上的实际状态计分。
?在本联队的地面得分处的每个垒包记1分。
?在本联队的檐槽中的每个垒包记5分。
?在本联队的高台中的每个垒包记10分。
?在本联队的地面得分处中的每个金垒记6分。
?在本联队的檐槽中的每个金垒记10分。
?在本联队的高台中的每个金垒记15分
7.2 自动比赛时段结束时得分最多的联队获得10分奖励。如果两个联队得分相同,则均无奖励分。
7.3 比赛结束时停泊机器人最多的联队获得10分奖励。如果两个联队停泊的机器人数相同,则均无奖励分
7.4 组成联队的两支参赛队的得分与联队的得分相同。
7.5 如果在一场比赛开始前,某支联队弃权,与之对阵的联队得20分。如果在一场比赛中某联队被取消比赛资格,则它的得分为0,按当时的状况计算对方的得分。
8 犯规和取消比赛资格
8.1 经过催促仍未准时到达比赛区的参赛队将取消比赛资格。
8.2 第一次误启动的联队将受到裁判员的警告,第二次误启动的联队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8.3 在手动比赛时段,一方机器人有破坏、损害、翻倒和纠缠为目的恶性动作,或在对方机器人将得分物品放入得分处时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阻挡,妨碍对方引入得分物品,有意将得分物品抛出场外,等等,视为犯规。第一次犯规将被判罚5分警告,第二次犯规将被取消本场比赛资格。牵制对方机器人超过5秒钟,将被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8.4 不允许在比赛现场使用手动控制器恶意干扰机器人的比赛,否则将取消该联队的比赛资格。
8.5 比赛中,参赛队员有意接触比赛场上的设施或机器人,该联队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偶然的接触可以不当作犯规,除非这种接触直接影响到比赛的最终得分。
8.6 如果从机器人上分离出来的部件或机构妨碍对方得分,该联队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多次故意犯规可能导致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
8.7 联队队员不听从裁判员的指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9 奖励
冠、亚、季军的6支参赛队获一等奖,颁发金牌(和证书),2支冠军队颁发奖杯;进入复赛的其余10支参赛队获二等奖,颁发银牌(和证书);未进入复赛(但上场参赛并获成绩者)的参赛队获三等奖,颁发铜牌(和证书)。
10 其它
10.1关于比赛规则的任何修订,将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教育在线网站(http://robot.xiaoxiaotong.org/)的Q&A栏目中以“重要通知”的形式发布,关于规则的问题可通过该栏目提出。
10.2 比赛期间,凡是规则中没有说明的事项由裁判委员会决定和解释。
10.3 本规则是实施裁判工作的依据。在竞赛中,裁判有最终裁定权。他们的裁决是最终裁决。裁判不会复查重放的比赛录像。关于裁判的任何问题必须由一名学生代表在两场比赛之间向总裁判长提出,且不得影响比赛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