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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

网络来源 2022-05-18 13:27:28

  奥数网整理了关于2022年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0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部署,实现了公民同招的既定目标,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2022年3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为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稳妥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省教育厅出台《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共4个部分,16个方面。

  第一部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包括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规范报名信息采集、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5个方面。

  第二部分,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包括统筹确定招生规模和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从严控制政策加分5个方面。

  第三部分,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包括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保障特殊群体教育2个方面。

  第四部分,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广泛宣传引导4个方面。

  三、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要求?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是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四、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有什么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在2021年政策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五、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

  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电脑摇号是怎么要求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七、民办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是否可以直升本校七年级?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数超过核定的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八、义务教育能否招收特长生?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明确: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我省自2019年始已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九、对义务教育均衡分班是有什么要求的?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十、对采用信息化招生方式进行招生有什么新的要求

  《通知》明确,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要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自建的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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