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奥数网

全国站
奥数网

2022年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细则(3)

网络来源 2022-05-08 13:22:58


  上述第15、16、17项可按其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无房产或仅有部分产权房产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资料提交

  六

  (一)证明材料。下列类型学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收到提示短信后,重新登录系统上传证明材料:

  1、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

  2、市内跨区入读的;

  3、港澳籍人员子女;

  4、学历参与积分;

  5、职业资格参与积分;

  6、有积分加分材料的;

  7、珠海市政策照顾类;

  8、高新区政策照顾类。

  第1—6、8类学生需交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2,第7类学生需交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1。

  (二)入学材料。被录取学生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下列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即2022年5月31日前为准。

  2、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持儿童接种证到接种单位开具验证登记表)。

  上述入学材料网上报名期间无需提交,但应于8月20日—8月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第一批录取学生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日至7月3日)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由拟录取学校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转学插班

  七

  注意:本条细则为转学插班报名适用

  (一)招生对象

  具有高新区户籍,在高新区外学校就读或在高新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申请入读高新区属公办学校,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区内转学申请。

  (二)报名时间

  插班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电脑登陆(http://bm.feiqiyun.com)进入“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点击“插班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

  (四)学位安排

  符合转插班条件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同一学区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学位;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出现报读人数超过可能提供的学位数时,按照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学位,额满即止。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五)审核流程

  1.6月24日反馈审核结果。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2.6月27日至7月8日复核申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申请复核。

  3.7月15日公布插班生名单及拟录取学校。

  4.8月20日—8月21日携入学资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

  (六)资料提交

  被录取的插班学生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下列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即2022年5月31日前为准。

  (2)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及原就读学校标识码。

  上述材料于8月20日—8月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由拟录取学校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注意:本条细则为转学插班报名适用

  工作要求

  八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责。

  (二)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入学材料审核。学校接受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接受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四)坚持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号),未按规定就读公办学校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五)创造条件,更好解决园区企业员工子女入读问题。

  (六)均衡分班,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号),做好学生编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注册报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学校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七)加强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及时公示政策性照顾生、积分入学名单,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严肃处理。

  相关推荐点击查看更多资讯

  奥数网提醒: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