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2.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属地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3.各区教育-局在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各类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各区制定;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各区教育-局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