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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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5:57:39
2020年广州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级政策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推进,确保自2020年起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按要求落实。
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直接核定。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