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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网络资源 2019-04-03 10:46:05

  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详情如下:

  2019年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及方式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初中入学

  ■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

  ■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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