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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学校“阳光食堂”这样铸就(2)

网络资源 2019-02-19 11:12:00


  “一次性处分83人,这样的力度前所未有!”娄底市纪委常委曾晓燕感叹道。

  严格的执纪问责在全市引起了震动,各县市区纷纷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毫不手软。

  “红线不能碰。”胡唐辉说,“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办好学校食堂的责任心。”他坐在火炉旁,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满了各种蔬菜的价格,他说,这样是为了去农贸市场核实价格。

  规范:把每个食堂晒在“阳光”之下

  定点采购猪肉、大米,确保所购食材安全、价格合理;食材采购要有两人验收,不仅要验收数量,也要验收质量;每周五公布下一周食谱,张贴在食堂显眼处;校长要先进行试餐,班主任要陪餐,菜要留样48小时……这是双峰县测水中学食堂管理的基本流程。

  通过持续一年的专项整治,娄底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不断走向规范。“每个食堂都要晒在‘阳光’下。”彭书威说,目前全市在职在编人员在食堂领取的补助和由食堂支出的行政招待开支全部清退到位;90%的学校食堂专用账户建立到位;食堂采购行为、加工行为、经营方式、财务管理等规范到位。

  记者了解到,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娄底大力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并制定了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以及食堂管理实施细则与考核清算清单,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进行全面规范。新化县、涟源市和双峰县等地也制定了相关制度。

  “我区各学校针对食堂管理每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娄星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瑶庆说,如各学校食堂成立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个参与食堂物资人的职责。

  “每学年的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不得续签合同。”刘瑶庆说,娄星区成立学生、家长、教师、村(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每月由膳食委员会组织学生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

  严格规范的管理,为师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很好吃,爸妈都觉得满意”“钱花得少,又吃得好”“食堂饭菜好吃”……在娄底市七中,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学生,大家表示学校食堂饭菜很合口味,有6元、8元、10元3种套餐可以选择,价格也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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