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州中小学新版转学流程出炉(3)
福州日报
2017-02-15 10:43:10
高中阶段的转学
什么人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同城区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4.具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以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不得留级。
三个原则
1、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别学校互转的原则。
2、国际课程班与普通班学生不得互转。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限于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时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入后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转学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2.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
3.《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4.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