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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中小学新版转学流程出炉(2)

福州日报 2017-02-15 10:43:10

  c.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公立校还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房产证;

  d.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民办校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外籍子女或港、澳、台子女转学需提供:小孩护照或往来内地通行证、往来大陆通行证,福州临时居住证明,学生在国外学校或港、澳、台学校的学习证明,学生家长身份证明,福州监护人监护公证、身份证、户口簿;

  f.引进人才子女还需提供: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或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引进人才子女的户口簿。

  g.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子女还需提供:由市双拥办出具的请示(函)、军人任职命令等能够证明身份及符合各类有效条款的复印件、子女及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等。

  h.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的需提供:省市派出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派出文件;户口簿。

  转学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受理初审:申请人(必须是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转入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全国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市教育局窗口经办人根据学籍系统提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提出初审意见;

  审批核办:窗口负责人提出核办意见。

  线下办理

  (如外省转入方仍需办理纸质《转学申请表》,则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受理初审:申请人到市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即办事项办理单》,提出初审意见;

  审批核办:窗口负责人提出核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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