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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新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2)

潍坊市家长帮 2016-07-07 09:52:56

  六、招生管理

  1.确保片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严禁采用文化课考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录取新生,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学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直升,严格控制择校行为,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择校学生。到公办初中择校的学生,中考时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2.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需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妥善安置。

  3.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实现“应上尽上,能上尽上”。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4.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等入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制定关爱帮扶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

  5.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持市教育局基教科证明);对潍坊市荣誉市民、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劳动模范等子女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倍受社会关注。各学校要在统一要求下,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妥善受理有关问题。招生咨询方式和工作人员名单要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宣传,透明公开。各中小学招生简章审批后方可张贴公布。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时间、片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广泛告知所有学生家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印制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79101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8805360110)、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8795129)、行知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8236033)、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4000911580)等惠民机构(组织)的咨询服务电话,同时印制高新区的相应电话。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栏等位置向社会公开当年招收新生的名单、居住地(具体到小区、社区或村)、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随机常态,平行分班。切实缓解择校热、择班热,所有学校要按常态平行分班;学生入学后,要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等多种方法均衡编排教学班级,均衡安排同年级各班学生和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现教育公平,防止出现择班热。禁止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或特色班等。

  (四)严肃纪律,维护公平。宣传、报名、招生、分班、公示、建立学籍等各环节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招生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以招生为由向家长索要钱物的将严肃查处,举报电话:8868059。

  附件:1.2016年潍坊高新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点击查看】

  2.2016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录取重点工作备忘录【点击查看】

  3.2016年高新区中小学报名(片内学生)登记表【点击查看】

  4.2016年高新区中小学报名登记汇总表【点击查看】

  5.2016年高新区随迁子女及特殊群体入学统计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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