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分配生政策
郑州奥数网整理
2011-04-28 11:22:04
分配生,是指省级示范性高中(除体育、音乐、美术特色学校和公办民助学校)的部分招生计划,按人头分配到市区所有初中,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报考志愿,以及中招考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也就是说,考生报了某省级示范高中,在该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后,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今年,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的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从2010年秋季开始,凡不按初中就近划片范围入学,或者就近划片入学后,又自行流动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具备分配生资格。也就是说,2010年开始,自主择校入学的学生,2013年升高中时将没有分配生资格。
下面再举个例子:
假设:郑州一中准备录取100个人,郑州一中给某个初中的分配生名额是5个,第一志愿报考一中的有8个人,分别为A,B,C,D,E,F,G,H,成绩分别为605,590,580,570,558,540,530,520。在中招统考中,报考郑州一中的考生共500人,其中在这500名考生中,成绩是第40名的同学考了600分。
录取结果是:
1、A考生被统招录取
2、B,C,D,E以分配生的形式被录取
3、F,G,H因低于600分统招分数线超过50分,尽管报了一中,但仍不被录取。
4、5个分配生名额只用到了4个,其中多出来的一个分配生名额,被转移到一中的统招生当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