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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年武汉教育局第一学期期末寒假工作通知

家长帮武汉站 2018-01-17 15:54:37

武汉市教育局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于2018年2月2日(星期五,农历腊月十七)、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月7日(星期三,农历腊月廿二)开始放寒假,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第二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一)正式开学上课。

  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中小学教师于学生放寒假后安排时间处理好学期结束和总结工作后,开始休假。新学期学校干部和教职工在学生到校前3天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幼儿园教职工轮休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休假时间予以确定。

  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安排行政人员值班,保证电话通讯24小时畅通。

  二、期末及假期工作

  (一)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安排好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时间上的衔接和空间上的对接,通过告家长书、信息推送等方式,鼓励家长走进“社区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

  (二)深入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实意帮助困难师生,让广大师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各级领导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安排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留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学习生活,改善节日伙食,确保食品供应充足、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三)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集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要督促和指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升专业修养和综合素养,努力做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人民教师。

  (四)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扎实开展好“两节”“两会”期间保安全、护稳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扎实抓好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扎实维护好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做好师生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再次深入开展覆盖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冬季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在校内防滑防踩踏,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安全出行,在上下学时点会同交管部门在校门口设置“护学岗”。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扎实做好安全告知教育及责任书签订工作。把寒假安全告知书发放到每名学生和家长手中,签订好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安全责任书(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版本的寒假安全责任书、告知书附后)。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微信群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五)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

  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六)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我局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三、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未雨绸缪,提前行动,科学规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新的一年和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新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组织教职工按规定时间到校上班,制定计划、提前备课,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准备工作。做好校园清洁卫生、文化氛围营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以良好面貌迎接新学期。

  (三)各单位要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及时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教育局应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校。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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