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民办学校禁止涉足义务教育,明年9月正式实施!
民促法三审落槌:营利性民办学校入义务教育,明年9月实施
11月7日上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修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
1、修正案规定,非营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
2、收费方面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教育部副部长”
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不存在大批学校会强制退出问题
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长
我想澄清一个事实。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所以,不存在法律实施后会有一大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会被强制退出的问题,只有个别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他如果想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时候,会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
家长们尽管放心,无须过度解读
先说一件顶重要的事情——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规的民办学校,目前99%为非营利性学校。
眼下,相当一部分家长对教育持有多元选择的期待,尤其在初中阶段,一些家长希望为孩子选择民办学校。今天通过的这个民办教育促进法,会给今后的民办教育带来怎样的影响?
“核心是规范,通过政策和制度的规范,来促进民办教育的长远发展。过度解读没必要,更不要去误读。”业内人士如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