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第三寄宿中学 201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学校艺术人才,满足学生艺术特长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招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身体健康,户籍在武汉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提出报名申请:
1、小学五、六年级获得区级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以上学生(小学五、六年级获市小人才比赛者优先考虑);
2、小学五、六年级在市级及以上艺术评比活动中获奖者。
三、报名办法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报名
1.找本校音乐老师报名。登记并如实填写“武汉第三寄宿中学(艺术生)报名申请表”。
2、自荐报名。通过挂号信及快递方式上交材料申报(材料申报内含①报名申请表②获奖证书复印件3报名者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学生姓名。。)以上材料请寄至: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汉阳区江堤中路110号)。信封上注明“艺术招生办高老师收”。
恕不接待学生和家长直接来校报名。
信息填写如有不实或重复报名,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22日
材料申报时间:6月22日为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初审未通过的学生,学校不再另发通知)
五、艺术素质面试
1、(1)器乐类(除钢琴外)所有乐器由考生自备。
(2)每人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声乐、舞蹈、打击乐可用伴奏(伴奏音乐文件必须以mp3格式拷入U盘中,且U盘内不得有其他文件,考场不接受U盘外的其他伴奏形式),其他项目一律不带伴奏。
2、时间:6月26日上午8:30
3、地点: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报告厅
六、录取
7月1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