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新素质实践行”开评 获奖者可优录
楚天金报
2010-03-24 17:30:12
武汉教育局3月22日下发通知,今年4月—5月,该市中小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以下简称“实践行”)优秀作品将开评。学生作品必须于4月28日前报武汉市教育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据悉,去年中招,“实践行”评选位于前500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受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8或0.4参加录取的优录政策。今年,由于中招优录政策尚未出台,“实践行”如何享优录,以武汉市招考办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