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传统美德扬时代新风--记李晓妮同学拾金不昧事迹
十五中学网站
2009-05-15 15:22:47
拾金不昧是传统的美德,也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我校高二(14)班李晓妮同学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我校学生具有的高尚的个人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学校树立了良好是社会形象。
2008年9月15日,我校高二(14)班李晓妮和其同伴在徐东销品贸公交站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600余元、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李晓妮四处寻找失主,未能找到,便将钱包交给了正在出警的余警官。余警官按照规定将其中200元钱作为资金时,李晓妮和其同伴立刻拒绝了。
湖北省书输变电工程公司建筑分公司的刘明芳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钱包已丢失,直到接到徐家棚派出所110出警人员的招领电话,立即知道了这件事。
我校李晓妮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让刘明芳非常感动。9月16日,刘女士亲自来到我校,当面感谢李晓妮同学,并致上感谢信。在信中,她感谢我校老师们教出这么好的学生,特别感谢李晓妮和其同伴的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特别是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中,给我们全市市民和学生做出了榜样。在这个现实社会里,她让所有的人都非常感动,刘女士的同事称她遇到了奇迹。
我校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坚持利用国旗下讲话、学雷锋月、黑板报评、班会等多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的和谐校园氛围,好人好事不断在我校涌现。李晓妮同学为全校师生作出了表率,我们相信,未来我们一定能做得更好!我们的大武汉会更加文明、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