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原市实验中学校招生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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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11:57:12
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
1、体育类
专业成绩=(素质 A+素质 B)/2×30%+专项×70%
艺术类
器乐:专业成绩=素质测试成绩×30%+专项测试成绩×70%
绘画: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速写成绩×20%
录取办法
1、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的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填报我校,录取代码:95004。
2、在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 50 分(百分制)。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 100 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 100 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 90 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 50 分予以择优录取。
(2)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 60 分以上者。
3、所有录取考生要与我校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我校将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良好的训练环境和条件。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 2 号(原太铁一中)
咨询电话:4295388 张老师、武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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