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原晋源区公办初中小升初入学政策(2)
3.太原市六十四中学校:
①罗城中心校所属的罗城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片至太原市六十四中学校(不含罗城街办寺底村、闫家坟村、王家坟村、开化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②区实验二小中罗城派出所户籍的市民子女和罗城街办罗城村、棘针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片至太原市六十四中学校。
③晋源区户籍且居住在旧晋祠路以西的区实验二小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片至太原市六十四中学校(不含晋源区一电学校①、②学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4.晋源区一电学校:
①金胜中心校所属冶峪小学校、董茹小学校、金胜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片至晋源区一电学校。
②区实验二小中金胜镇石庄头村、城北村、新村、西峪村户籍,罗城街办寺底村、闫家坟村、王家坟村、开化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片至晋源区一电学校。
③晋源区户籍且居住在旧晋祠路以东的区实验二小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片至晋源区一电学校(不含太原市六十四中学校①、②学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四)拆迁户子女入学:西寨村、木厂头村、南阜村、北阜村、武家庄村、南堰村、北堰村、晋源街道四街各村等户籍的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拆迁协议,《个人入学申请》(加盖村委会、镇(街办)、区拆迁指挥部公章),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参照实际居住地划片至就近初中校。拆迁户子女人数统计截止到7月25日,7月26日以后新增拆迁户子女,由毕业小学校统一登记,待电脑派位后视我区学位空余情况进行安排。
(五)学籍、户籍均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划片至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六)晋源区户籍、非晋源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分配,不得择校。
(七)晋源区学籍、非晋源区户籍且未进行划片分配的小学毕业生,均参加电脑派位。
(八)电脑派位:在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拆迁户子女安置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按照所下达的招生计划公示各初中校的空余学位,凡我区学籍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只能报取一个志愿,报名工作由毕业小学校负责,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当报名人数不达空余学位数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已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回片区对应的初中学校)。
(九)凡具备《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十)残疾儿童: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按照以上入学办法进行分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区教育局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由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对本地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刘会中(兼)
副组长:郎云(兼)高永芳(兼)刘建德(兼)
成员:刘雁华(兼)米小禾(兼)王保忠(兼)
2.严格公示制度。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工作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小升初”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3.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严格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初中入学、民办初中招生与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完成后15日内结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畅通咨询渠道。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政策。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92547。
6.加强监督检查。在“小升初”工作期间,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将组成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督查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会中(兼)
副组长:郎云(兼)高永芳(兼)刘建德(兼)
成员:刘雁华(兼)米小禾(兼)王保忠(兼)
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入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反馈区人民政府。
7.强化执纪问责。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8.深化专项治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问题是省委明确的教育领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区教育局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整治重点、基本政策、实施办法和查处措施,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坚决抵制“小升初”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设举报电话:6592515(转监察室)。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点击下页看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