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太原小升初特长生测试办法
导读:2013年太原小升初政策出台,26日小升初特长生招收政策也正式出台,下面特长生测试办法、录取办法已经对特长生的管理办法。
测试办法
1.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直属(省属)学校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区属学校由所属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进行专项测试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考试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并要制定严密、规范、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区属学校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先由所属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招生学校只可组织与特长项目相关的专项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3.在报名和测试期间要设立公示栏,必须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特长生的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测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提高考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4.要严格按照规定全部外聘高水平的专业评委,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5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热爱本专业工作,办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⑶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⑷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测试;
⑸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同时,评委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考试必须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考试;体育、音乐类必须全部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可辨,以备核查(注:如因录像问题导致考生成绩无法查证,属责任事故,责任由各学校承担)。
6.要加强对考生及考务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和考务人员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7.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8.考生按类别按专项按组参加测试,每组考生测试成绩记录单为一式三份,一份由招生学校存档,一份在各考点学校公示栏中张贴,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备案(上交第一页)。
9.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测试,依照招生计划按类别、按专项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测试成绩向考生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10.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考试仲裁组(不少于3人),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
11.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当场向考点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12.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上报的《预录名单》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对上报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测试成绩进行抽测,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直接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成绩差距较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3. 测试内容、标准由各招生学校自定,以百分制确定成绩。
14.各招生学校不得收取任何测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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