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届运动会学生组游泳竞赛规程
导读:太原市第十届运动会为广大拥有特长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优势的舞台,同样在这个舞台上,也可以收获一个成绩,据小编了解在太原小升初特长生考试中,有很多学校都非常重视特长生曾经取得的成绩,下面是篮球类的比赛,希望想走特长生的孩子积极参与,为小升初铺就一条平坦的道路。
比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3年6月13—15日
地点:待定
参加单位
太原市所属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均可报名参加,不得组织混合队。
竞赛项目与分组
大中专男子组:5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
大中专女子组:5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
高中男子组:5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
高中女子组:5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
初中男子组:5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
初中女子组:5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
小学男子甲组: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100米蝶、200
米混合泳、4×100米自接力
小学女子甲组: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自、100米蝶、20米混合泳、4×100米自接力
小学男子乙组:50米自、50米蛙、50米仰
小学女子乙组:50米自、50米蛙、50米仰
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必须由校级领导担任),教练员1人,小学运动员甲、乙组男、女各6人、高、初中男、女各报5人。
2、运动员年龄规定:高中组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甲组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小学乙组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
4、运动员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如运动员资格发生问题,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其本人成绩和团体成绩,并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5、运动员不得以小打大,更不得以大打小,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各代表队不得随意弃权或罢赛、更换队员,否则按大会纪律规定处理。
6、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
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务部门公章,方可参加比赛。
7、为了确保安全所有参赛学校必须办理校方责任险。领队、教练、运动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交本次比赛的安全预案。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抽签编排由大会竞赛委员会组织进行。
3、根据报名队数及人数决定比赛办法。
4、各单项报名超过8人(队)时,进行两次比赛。不足9人(队)时,进行一次比赛。
报名及有关规定
1、报名时间为5月15—17日将报名单(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报名单(发送至邮箱:tytyjs@163.com)送交太原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电话:4130151、4131048
2、报名时所有运动员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高中、中专新生入学录取审批表、学号原件;初中提交小学升初中分配花名表原件;小学由县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审核并统一提交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参赛学校本次比赛安全预案,校方责任险复印件,参赛相关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同时交纳纪律保证金500元,报名后不得调换、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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