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乐府杯比赛奖项设置
太原奥数网整理
2013-03-20 14:59:31
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
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和现场展演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对现场集中展演节目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优秀团体奖:按小学组、中学组分设团体总分前八名奖。(以比赛项目获奖情况得分累计计算,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集体节目翻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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