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升初政策“大变脸”
严禁跨区择校 实行“联盟校”制度
本报讯(记者黄泽雨)今年,太原市共有应届小学毕业生53030人。53000多学生就是53000多个家庭的关注与期待。21日,太原市“小升初”分配工作方案受到了市民的强烈关注。是日,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荆俊杰就今年省城“小升初”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变化之一 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分配学生
荆俊杰告诉记者,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分配学生,就是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将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区域内分配到优质学校。然而,有四种情形并不属于跨行政区域择校:一是对于因本区域初中学校容量不足,由太原市统一协调各城区生源进行的跨区分配不属于跨区择校范围;二是对于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搭户等人户分离的学生,或由就学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分配或回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分配不属于跨区择校范围;三是两所外国语学校提前招收的学生和部分学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和艺术团团员不属于跨区择校范围;四是按照“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民办学校跨区招收的学生不属于跨区择校范围。
变化之二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有两个班用于万柏林区就近分配
荆俊杰说,太原市两所外国语学校提前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并单独进行招生工作已经10多年,今年对两所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为: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增加2个班全部用于万柏林区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分配;两所外国语学校其他招生仍实行多年来提前单独招生的模式,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变化之三 民办学校提前招生
今年太原市加大了民办学校招生的改革力度:(1)提前招生:2010年民办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提前进行招生,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与民办学校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的分配。(2)招生计划:2010年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比例下达。
荆俊杰表示,按太原市教育局的要求,民办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结束,录取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太原市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各民办学校上报的招生录取名单分别下发给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的分配。
变化之四 增加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数量
今年太原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总数虽有所下降,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却比去年增加了1610人,达到10775人,首次突破了万人大关。今年,太原市要求市直和各城区初中学校要继续增加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数量,同时优化接收学校的布局布点,以确保相对就近入学。外来人口子女具备“四证”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免费就读。
变化之五 全面启动“联盟校”模式
荆俊杰表示,太原市将选择部分优质公办初中学校与部分有潜力公办初中学校结成“联盟校”,通过统一调配师资,教学资源共享,实行两校统一的教学管理,实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虽然具体政策还尚未出台,但他表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启动,将于8月中旬召开相关会议。
分配方案敲定——“跨区择校”被坚决叫停
本报讯(记者黄泽雨)21日,倍受市民关注的省城“小升初”分配方案最后敲定并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太原市在下发的实施意见中,措词更见强硬。“学生不得择校”这句话,在文件中被多处提及。在是日召开的工作会上,太原市教育局明确表示,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公办初中学校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规模、未经批准提前招生和举行招生考试。”今年“小升初”的原则,除“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八个字外,又多了一条“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按规定,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生及监护人自愿报名、学校按规定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储备金等名义集资,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初中招生考试。”
太原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
城区范围内的公办中学和企事业单位所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的初中,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按小学毕业生户籍、住址一次性划片分配升入初中;非本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初中分配。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安排升学。学生不得择校;户籍、住址分享的小学毕业生,也可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严格执行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对外县(市、区)小学毕业升初中学生进行择校分配;各县(市、区)农村小学毕业生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直升本乡镇初中就读;办有小学、初中的企事业单位,本单位职工子女小学毕业生一律升入本单位所属初中学校就读。在企事业单位所属小学毕业的其他单位职工子女,经学校同意,可升入该企事业单位初中,享受与该单位职工子女同等待遇;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入学。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且与民办学校签订正式协议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分配公办初中学位。
非太原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外来人口具备“四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监护人流动人口婚育证,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监护人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小学毕业子女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外来人口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有初中学校的企事业单位应安排在本单位务工就业的外来人口子女到本单位所办初中学校就读。太原市教育局明确表示,外来人口子女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与本地、本单位学生同等待遇。
残疾小学毕业生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采取到中学随班就读或转入特教学校办法安排,确保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太原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残疾少年入学。
招生定下“严杠杠”——若有违反,校长就地免职!
本报讯 (记者 黄泽雨)21日,太原市召开“小升初”工作会议。太原市常务副市长李俊明撂下狠话:若有违规跨区招生的,校长就地免职;若因违反规定招生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校长就地免职;若违反“七不准”规定,在“小升初”过程中收受财物的,校长就地免职。
在今年的“小升初”工作中,太原市要求各城区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分配方案、招生计划及划片原则;各小学应公布分配方案及招生计划。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招生有关规定,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影响、干扰工作正常秩序;不得以文化考试形式确定学生入学资格,违规收费、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规模,违反规定跨区招生;不得索取或接受学生监护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太原市教育局表示,“小升初”期间,他们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就两个外国语学校和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城区“小升初”分配、“小升初”工作纪律落实、初一新生均衡编班、中小学规范收费等6个方面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和及时改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各项工作日程排定——8月30日发放公办初中入学通知书
本报讯(记者黄泽雨)太原市“小升初”工作21日全面启动,将一直持续到9月3日新生报到结束。其间的日程安排已经排定。
7月23日至31日:两所外国语学校提前单独招生;民办学校招生。7月26日至8月28日,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分配工作。8月30日,发放公办初中入学通知书。9月3日,初一新生报到,接受衔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