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蓟州区
2020年天津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蓟州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镇乡学校招生工作由镇乡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镇乡学校招生范围由镇乡中心学校划定;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四)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五)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