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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北辰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天津家长帮 2019-05-17 10:42:28

  2019年北辰区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我市教育大会部署,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津教政〔2019〕7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区2019年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方案

  1.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升学。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的相关规定登记入学。登记时需持五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务工证及社保(入学登记日之前连续一年以上)、住房证明、预防接种证”到对口中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3.按照市教-委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的招生流程,各招生学校在7月10日前完成学生入学登记手续,7月15日前上报录取名册。

  三、招生纪律

  1.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我区2019年招生工作相关意见、方案,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招生步骤规范招生,杜绝违规操作,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行为。

  2.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宣传方案及材料须依据市、区的有关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新生入学必须均衡编班,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特长班。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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